江苏刑事辩护律师联盟蒋皓、杨勇律师受孙某家属委托,作为其涉嫌贩卖毒品案件的刑事辩护人,经蒋皓主任与侦查人员沟通及努力,适合终为孙某取保候审成功。
刑辩大律师团队,联系电话:18061796816(微信同号)
附:取保候审决定书(部分信息有删减屏蔽)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 鼓公(阅)取保字【2018】2009号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性别:女,出生日期1996年,住址: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单位及职业:无,联系方式:无。 我局正在侦查10.13贩卖毒品案,因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8年11月20日 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保证金(大写)贰仟元。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