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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案例】孙某贩卖毒品罪被取保候审

[ 发布日期:2018-11-26 18:55:49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江苏刑事辩护律师联盟蒋皓、杨勇律师受孙某家属委托,作为其涉嫌贩卖毒品案件的刑事辩护人,经蒋皓主任与侦查人员沟通及努力,适合终为孙某取保候审成功。

 

  刑辩大律师团队,联系电话:18061796816(微信同号)

 

  附:取保候审决定书(部分信息有删减屏蔽)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

 

  鼓公(阅)取保字【2018】2009号

 

  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性别:女,出生日期1996年,住址:山东威海市环翠区,单位及职业:无,联系方式:无。

 

  我局正在侦查10.13贩卖毒品案,因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8年11月20日 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保证金(大写)贰仟元。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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