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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律师案例:沐某故意杀人案

[ 发布日期:2016-07-29 14:50:02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南京刑事律师案例:沐某故意杀人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沐某经常酗酒后殴打父母、妻儿,因不堪忍受其暴行,父母搬离,妻子亦离家,留下其与女儿沐某某(被害人,殁年5岁)共同生活。2014年2月2日晚,沐某认为沐某某常在外面玩耍、难以管教,遂用绳子将沐某某捆绑在家里的柱子上,并对沐某某扇耳光、用绳子抽打。后沐某将沐某某松绑,见沐某某又往外跑,遂用力拉扯沐某某的衣袖,将沐某某拽倒在地,随后又用木棒殴打,致沐某某因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死亡。后沐某将沐某某的尸体用编织袋包裹并移至树林里掩埋。同月11日,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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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结果】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沐某作为被害人的监护人,长期以来经常殴打被害人,案发当日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致被害人死亡,后为掩盖罪行掩埋尸体,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沐某针对毫无反抗能力的儿童实施加害行为,情节恶劣,应依法严惩。鉴于沐某有自首情节,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南京刑事律师案件评析】本案虽发生在家庭内部,但被告人常年对至亲之人实施家庭暴力,案发时又对年仅5岁的女儿施暴,且不加节制,案发后也不积极救助,终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从严惩处,但因其具备自首情节,故从轻判处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本案系父亲殴打亲生女儿致死的恶性案件。年仅5岁的女童,本该生活于童话一般的世界,却一直在暴力的阴影中成长,直至适合后殒命于自己父亲手中。这给我们所有家长敲响了警钟。我们在此提醒家长,千万不要殴打孩子,以免酿成悲剧而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