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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抱养女婴上户口买假证 启东一对夫妻获刑

[ 发布日期:2018-08-01 15:45:54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作者单位:启东市人民法院 作者:倪栋威

  为帮自己抱养的女婴上户口,启东一对夫妻联系微信好友伪造出生医学证明,近日,这对夫妻因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同案参与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丁某因该罪及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处拘役五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与丁某同案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的龚某幸被处拘役三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7 年3 月,顾某凯、曹某洁夫妇浏览微信朋友圈,发现微信昵称为“A懒猫vip精品1号杂货香烟”(暂未查明身份,以下简称“懒猫”)的人发布办证的消息。为帮抱养的女婴上户口,顾某凯二人即联系“懒猫”,要求其伪造1张出生医学证明。二人支付费用人民币600元后,收到编号为P320025613的出生医学证明1张。

  但两人发现上面部分信息有误,便再次微信联系“懒猫”,要求重新伪造1张并支付费用人民币350元。“懒猫”于是联系丁某,丁某又联系“四海强哥”(暂未查明身份),伪造编号为Q320419653的出生医学证明1张并邮寄给顾某凯夫妇。丁某从中赚取差价人民币100元。

  2017年3月,谢某青(另案处理)浏览微信朋友圈,发现龚某幸发布办证消息,便微信联系龚某幸帮其丈夫制作假毕业证明书,并支付人民币800元。龚某幸又联系被告人丁某并支付人民币150元,丁某又联系“四海强哥”伪造毕业证书并邮寄给谢某青。丁某从中赚取差价人民币20元。

  谢某青在收到毕业证书发现不是其所需要的毕业证明书,再次联系龚某幸要求伪造毕业证明书并支付人民币700元。龚某幸即联系丁某并支付人民币30元,丁某经联系上家后因无法制作而未得逞。

  2017年3月21日,丁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案,顾某凯夫妇于2017年4月6日被民警抓获,龚某幸于2017年5月3日被民警抓获。四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丁某及顾某凯夫妇三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丁某、龚某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伪造事业单位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四人的行为均应追究刑事责任。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丁某三人伙同他人共同故意实施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是共同犯罪,均系主犯。丁某、龚某幸伙同他人共同故意实施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犯罪,是共同犯罪,均系从犯。综合四人自首、如实供述、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对四人作出上述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