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炒股巨亏 丈夫不堪忍受杀妻获刑十五年
本案来源于中国法院网江西法院
【基本案情】刘某和被害人张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1996年离婚,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在南昌市某单位宿舍。张某平时热衷炒股,2015年6月,张某持有的股票大幅下跌,被套牢180余万元。为了“平仓”,张某到处找人借钱,还多次逼迫刘某为其借钱,刘某为此欠下大量外债。同年7月8日10时许,刘某回到住处后,再次被张某要求外出借钱,二人因此发生争执。盛怒之下,刘某用家中的一根金属水管击打张某头部数下,之后又用一把裁纸刀切割张某颈部,致张某当场死亡。作案后刘某本欲点燃汽油自焚,因害怕火势殃及邻居,便放弃自杀,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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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南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律师点评】刘某原是南昌市某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同事眼中的好领导,儿子心中的好父亲,但因其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经济纠纷,导致悲剧的发生。此案警示我们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应保持足够的理性,避免触及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