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一男子为了替朋友出气,竟然持刀砍伤他人。昨日,媒体从仙游县法院获悉,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
据了解,今年7月一天,陈某为了替朋友出气,在仙游县榜头镇一路口,持刀将被害人林某头部砍伤。经法医学鉴定,林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没多久,陈某被莆田警方在涵江区动车站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陈某的家属主动向法院预交赔偿款17075元。
另查明,陈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于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又因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于2013年被判处拘役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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