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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斗嘴持刀砍人致1人死亡

[ 发布日期:2016-06-19 08:05:07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因酒后几句争执,便拿起菜刀砍向对方。7月28日,目前,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5岁,原平 市人)已投案自首。历时6小时,刑事侦查大队、龙城责任区刑警队、龙城派出所民警联手破获了发生在嘉节村的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7月18日19时许,刑事侦查大队接到分局指挥室指令:一男子在嘉节村被人砍伤,送往山西大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接警后,侦查、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现 场,与龙城派出所、龙城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共同展开现场勘验、调查走访工作。经了解得知,死者名叫郅某(男,38岁,定襄人),7月18日中午,犯罪嫌疑人 李某与郅某及其他朋友一起吃饭,席间,李某与郅某发生口角,郅某被李某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李某已逃离。

  经过连续6个小时的努力,犯罪嫌疑人李某适合终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交代了犯罪事实。7月18日中午,准备去广西南宁打工的郅某路经太原,到嘉 节村一工地看望其发小郅某。二人见面后,郅某便约一同打工的工友李某、康某、薄某、任某等一同吃饭,几人很快喝完三瓶白酒后,又开始喝啤酒。话语间,李某 与郅某因喝酒争执了几句,李某端起一杯啤酒泼洒到郅某的头上。这下惹恼了郅某,二人因此争吵起来,被劝开后,李某自觉受到挑衅和威胁,心存怨气,来到其吃 饭的厨房内拿了一把菜刀,向郅某颈部猛砍一刀,将刀随手扔掉后逃走。众人立即救助郅某,郅某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已 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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