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事犯罪种类 > 故意杀人罪

盗窃被发现他杀人放火

[ 发布日期:2016-06-10 08:05:09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盗贼入室实施盗窃,店主发现后,便说要理发,结果又没有钱支付,遭到女店主指责,他杀人放火。

  女店主惨遭杀害

  2013年1月6日11时许,村民关先生到席女士理发店理发,看到一名男青年在店里,没有看到席女士身影。男青年称自己是席女士的儿子,母亲生病了理不了发了。

  数十分钟后,席女士理发店着起了大火。相关人员扑灭火灾后,发现席女士被烧毁的尸体。经鉴定,席女士是先被人掐死后又遭焚尸。那名自称席女士儿子的青年男子也不见踪影。

  四个多月过后了,赵某在入室盗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某主动交代了这起杀人案是他干的。原来,当日,赵某看到理发店里没人,便准备盗窃。万万没想到,席女士在家,赵某谎称理发予以掩饰。因无钱支付理发费,赵某遭席女士说了几句,愤怒动了杀机。

  别看赵某只有26岁,却因盗窃、抢劫、强奸被两次判刑累计八年多。杀人后,赵某消停了数月,看到没有警察前来,又开始实施盗窃作案。

  盗窃屡次被发现

  2013年5月14日8时许,赵某携带尖刀来到齐先生家,盗得1500余元和价值8000余元的金手镯一个。就在赵某准备逃离之时,齐先生回家了。

  齐先生一边询问赵某一边检查家中财物,赵某冒充他人谎称找人。齐先生发现手镯不见后质问赵某,赵某跑到其他房间取出手镯谎称是在其他屋找到的。就在齐先生打电话核实赵某身份之时,赵某趁机逃离现场,将尖刀、背包、鞋等物留在了现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在负案期间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亦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还不掌握的故意杀人犯罪,系自首,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法院依法判处赵某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并赔偿席女士家属2万余元。

  1月14日,媒体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省政府分四批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1220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88项,比2012年精简37%,其中沈阳市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职权193项。此外,省政府共取消、下放、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5项,省政府部门减少审批要件72项。

  去年全省行政机关诉讼败诉率达19.33%,有的市高达33.95%,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率很低,部分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建议存在消极对待、不回函、不反馈的情况。为此,省政府明确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


  江苏刑事律师犯罪辩护团队具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众多成功案例。南京刑事律师联系电话:18913827268,QQ:312888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