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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的立案标准

[ 发布日期:2016-07-12 08:05:25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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