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老家来的几位朋友给我讲,家乡前不久发生两起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致无辜百姓死亡的惨案,两起案件的情节如出一辙,前后间隔不足2月时间。听说媒体上都报道了,我竟然没看到,于是就打个“江苏省·睢宁县”字串上网搜寻,还真有,一条是新华社南京2003年9月7日电,一条是《现代快报》2003 年11月12日消息。遂成小文,因恐影响元旦和春节的喜庆氛围,以致拖到元宵节后才敢寄发。
一起惨案是,睢城派出所指导员闫某率驾驶员和两名保安队员乘警车在路上巡逻,见一辆卡车停在路边,便令保安队员上前检查。卡车驾驶员王某(19 岁)及其女友害怕惹麻烦,当即驾车离去。闫某在未发现该卡车有任何违法犯罪嫌疑的情况下,擅自命令鸣警笛高速追截,并打电话给前方毗邻派出所,以被追车辆 “涉嫌抢劫”为由,要求帮助设卡拦截。该卡车终因车速太快,撞到路边树上后翻入沟中。闫某追至现场见死不救,逃之夭夭,并交待随行人员绝对保密。卡车驾驶员王某因颅脑严重损伤、合并肺组织损伤死亡。
另一起惨案是,李集镇交管所所长高某及交管员陈某驾“交通稽查车”外出,途中见迎面驶来一辆带白色塑料篷的农用机动三轮车,高、陈二人违反交管部门“只能对车辆进行源头管理”的规定,越权拦车检查。农用三轮车未予停车,高、陈二人即掉转车头高速猛追,因农用三轮车速度过快,开出1公里左右翻至路沟内。三轮车司机张某当场死亡,车里张某的连襟(到集镇看病)一家三口全部受伤。高、陈二人追至现场,不顾伤者呼救,驾车逃离。
两起惨案尽管过去了一段时间,枉法乱政、滥用职权的罪犯尽管都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留在人们脑海中和心灵上的阴影却一时半时难以褪消,老百姓每一提起,总要咬牙切齿地诅咒:“没有人性!”
更让人可怕的是,家乡这两起由没人性的执法败类所制造的令法律蒙羞、令国家和政府形象失色、令老百姓心寒的案件并非个案,而是代表和缩影。近年来,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侵犯人权、残害生命的案件,新闻媒体时有报道,一直不断,不妨简述几例。湖北潜江市发生过几刑警用警棍、铁撬杠殴打一犯罪嫌疑人,致其肋骨折断七根,抢救无效死亡的案件(2003年12月21日新华网)。陕西西安市雁塔区发生过一执法人员在清理占道经营时,对一摆摊孕妇野蛮施暴,推倒后又脚踩腹部,造成胎儿死亡的案件(2003年2月14日《华商报》)。河北南和县发生过一交警“以收割机阻碍交通为由”,将一农民收割机手活活碾死的案件(《报刊文摘》2002年7月8日);河南宁陵县公安局一副大队长、一级警司驾驶警车撞倒行人拖挂于车下,不顾他人呼叫停车,反而加速行驶,致被撞者在车下拖拉185米而致死亡的案件(中新网2001年11月24日);还有一起起“麻旦旦式”处女卖淫嫖娼案、一起起野蛮拆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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