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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犯罪的主体规定

[ 发布日期:2016-06-15 08:04:50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挪用公款罪犯罪的主体规定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

      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