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的法律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认定强奸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时,需要注意: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性交行为,双方或者一方有配偶的男女通奸行为,以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的男女自愿发生的性交行为等等,都不能构成强奸罪。
2.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强奸罪的既遂标准,理论界主要有射精说、插入说、接触说几种观点。通常认为认定强奸既遂与否应以插入说,即男女生殖器的结合为标准;但对于奸淫幼女之行为而言,其既遂的标准则应采取接触说,即只要双方的性器官接触,就成立既遂。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
江苏刑事律师犯罪辩护团队具有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众多成功案例。南京刑事律师联系电话:18913827268,QQ:312888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