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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法律认定

[ 发布日期:2016-11-11 08:08:00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强奸罪的法律认定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认定强奸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时,需要注意: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性交行为,双方或者一方有配偶的男女通奸行为,以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的男女自愿发生的性交行为等等,都不能构成强奸罪。

  2.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强奸罪的既遂标准,理论界主要有射精说、插入说、接触说几种观点。通常认为认定强奸既遂与否应以插入说,即男女生殖器的结合为标准;但对于奸淫幼女之行为而言,其既遂的标准则应采取接触说,即只要双方的性器官接触,就成立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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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罪的量刑标准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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