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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 发布日期:2018-11-08 16:08:38 点击: 来源:南京律师事务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疑问】诈骗罪要求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案例】2018年10月初,张某开设一摄影公司,通过58同城招聘模特的方式,在模特拍摄结束后,收取其费用,并承诺为她推荐成为淘宝客户的模特,后张某被以涉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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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分析】

  要认定为张某为诈骗,其主观上必须有诈骗的故意,即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的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刑辩律师团提醒您】

  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诈骗罪的成立具有决定性影响,如您有家属或者朋友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请第一时间致电刑事辩护团队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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