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0日,两名男子潜入佛山南海桂城街道某建筑工地盗窃施工材料,被当场发现。工地1名经理与10名保安处理不当,将其中一名男子殴打致死。昨日,媒体从佛山市南海区法院获悉,涉案经理及10名保安人员均已获刑,其中一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名小偷遭围殴致死
2014年5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铝模板遭人偷盗。同日晚上,工地项目副经理蒋某乐便召集胡某斌等4名安保人员开会,相约组织保安当晚在工地守夜抓贼。
5月10日凌晨3点左右,当小偷周某华准备悄悄潜入工地再次盗窃施工材料时,正好被早已潜伏在工地2号楼4楼的保安杨某历发现。杨某历立即电话通知了等候多时的胡某斌。胡某斌为了防止意外,通知了保安葛某红、吴某侃等8人。这10名保安随即戴好安全帽、拿着铁水管到工地2号楼,迅速地将正在偷盗材料的周某华抓个现行。
抓住周某华之后,其中6名保安在同一栋楼的10楼抓获了周某华的同伙王某泉。胡某斌等人对王某泉拳打脚踢。
现场抓住两名小偷之后,保安们继续在工地搜索盗窃人员,但没有收获。返回后,保安葛某红等人再次轮番对小偷王某泉、周某华进行殴打,并向二人冲水,追问其是否有同伙及赃物去向。随后,副经理蒋某乐让保安人员报警。
当天凌晨6点左右,民警和医务人员到场将王某泉、周某华送往医院救治。当天上午10点,王某泉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泉符合创伤性休克、严重脑损伤死亡;周某华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工地经理及10名保安获刑
案发之后,葛某红等11人被警方抓获,并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罪行。工地方面也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了赔偿,赔偿王某泉家属50万元、周某华3.4万元。王某泉家属及周某华对葛某红等人均表示谅解。
在法庭上,11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无异议。经审理,南海法院认为,被告人葛某红等11人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等人持械伤害他人,酌情从重处罚。同时法院认为,在共同犯罪中,葛某红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10名被告人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但考虑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加之案发后对被害人家属作出了赔偿并取得谅解,适合终,法院一审判决葛某红有期徒刑5年,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3年不等,缓刑三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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