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对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立案侦查。
经查明,励奎铭于1997年9月至2004年7月担任宁波市交通局党工委书记、局长职务期间,在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工程项目引进外资和组织实施相关决策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与此同时,励奎铭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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