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沈某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被取保候审
江苏刑事辩护律师联盟资深律师蒋皓主任受沈某家属委托,作为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事辩护人,经蒋皓主任与侦查人员沟通及努力,适合终为沈某取保候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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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取保候审决定书(部分信息有删减屏蔽)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
雨公(铁)取保字【2018】298号
犯罪嫌疑人沈某,性别:女,出生日期1990年,住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新河苑某期某幢某号,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无。
我局正在侦查叶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因犯罪嫌疑人拘留到期,需要继续侦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8年5月24日 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柳某的监督。
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