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刘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取保候审
江苏刑事辩护律师联盟资深刑辩大律师邱加明主任在检察院即将下达逮捕令的适合后几日接受刘某某家属委托,及时找出该案证据不足之处,与检察院进行沟通,检察院认可邱加明主任的辩护意见,适合终邱加明主任为刘某某取保候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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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取保候审决定书(部分信息有删减屏蔽)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
玄公(新)取保字【2017】852号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性别:男,出生日期1994年,住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青竹街某号,单位及职业:澳大利亚某大学,联系方式:无。
我局正在侦查余某被强制猥亵案,因犯罪嫌疑人犯罪证据不足,案件仍需继续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及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7年9月1日 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缴纳保证金(大写)贰仟元。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