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受家暴终不堪,妻子杀死丈夫获刑
本案来源于安徽法院网
【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某与其丈夫结婚二十多年来,其丈夫经常酒后对其实施家暴。2015年10月4日晚上,被告人李某某之夫酒后辱骂、殴打李某某,并强行与李某某发生性关系,当晚21时许,被告人李某某回想多年来其丈夫经常酒后对其实施殴打,遂趁被害人熟睡之际,持抓钩子(之前从亲属家借用)朝其面部击打,致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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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李某某故意杀人时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且不具备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本案系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且被害人有过错,被告人李某某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又具有坦白的情节,综上,可对被告人李某某从轻处罚。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南京律师案件评析】2016年3月1日,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首次提出了人身安全24小时紧急保护令,且将家暴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纵观近年来“以暴制暴”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我们建议,遭受家暴的受害者不能在遭受家暴时默默忍受,遇到家庭暴力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